吳若權 - 幸福人哈啦.06年4月

結婚三年了,看著自己的戀情由火熱轉為平淡,身邊的朋友都笑她太浪漫,「每天在柴米油鹽醬醋茶打轉,這就是人生!」孩子過兩歲生日那天上班前,她特別跟丈夫提醒:「下班之後,要早點回家,陪孩子一起吹蠟燭、吃蛋糕。」傍晚的時候,卻接到他打來的電話:「公司有事情忙,要晚兩個鐘頭到家。」

劫後餘生顯真情

好友安慰她說:「喂,你丈夫夠好了,要晚兩個鐘頭回家,都還會打電話跟妳報備,我先生都不會耶,等不到人回來,我就先吃了。」難道男人結了婚以後,都是這樣嗎?她不得不相信:夫妻之間,只有情義,沒有愛戀。
直到那一場午夜發生的大火,從鄰居波及到自家,在他們驚醒之前,陣陣濃煙已經從四面八方竄進來,她才見識到丈夫有著比火還熾烈的愛。丈夫不顧一切危險,先衝進浴室裡把毛巾弄濕遞給她,然後右手抱著孩子、右手拉著她,一家三口總算脫離火場。劫後餘生的她,難忘的是在火場中,丈夫看著她時堅定的眼神,彷彿訴說著:「我對妳的愛,永不改變。」說給朋友聽,大家又嘲笑:「妳這一輩子啊,真的太夢幻。命都快沒了,還是要浪漫。」

愛到連命都不要

相對於鄰居家的狀況,她顯然幸運多了。那戶人家的男主人,出入火場三次,救出了他的母親、太太、兩個小孩,最後自己卻因為被煙嗆傷而死亡,懷裡抱著剛滿周歲的老三,父女倆在黃泉路上依然緊緊相擁。他的太太,邊哭邊說:「我現在才知道他是很愛我們的,愛到連自己的命都不要。」
男人的愛,在生死攸關時,表現得比火還熾烈。他們一輩子也不明白,女人心中真正需要的只是很平常的愛,在穿衣吃飯之間很普通的關懷。畢竟,不需要用性命去換的那種愛,比較實際。比火還熾烈的愛,太痛苦了,即使能夠獲得,卻也無法享受,並不是女人想要的。



轉貼自吳若權幸福人哈啦蘋果blog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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